12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 ,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违反商户管理规定;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;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;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;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,被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0.4239万元,并处以罚款247.8万元 。
王某卫(法律合规部)因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 ,被处以罚款2.75万元;傅某权(零售银行部)因对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,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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